[人事甄選]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第⼀區工程處甄選公告(聘用業務員)
主旨:[人事甄選]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第⼀區工程處甄選公告(聘用業務員) 共同應備文件 ※檢附文件前,請務必詳閱簡章【二、報名】及【三、甄試】之各項規定 1. 具政府機關秘書室文書工作經驗尤佳。 3. 「本次甄試簡章相關規定請⾄臺北市就業服務處網站首頁『最新消息』區查閱:網址http://eso.gov.taipei/,服務電話:(02)23085231」採網路報名方式辦理(報名網址:https://www.okwork.taipei/ESO/content/tw/iFrameSet/161108222658)。 人事聯絡人:聯絡人:何亭賢 電話: 28969633轉371 傳真:28912931
公告期間:112/6/27-112/7/3
內容:
⽤⼈機關: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第⼀區工程處
職稱:業務員
需求⼈數:正取1名;備取:2名
考試⽅式:口試
⼯作內容:依人員所具專業知能或專長領域,辦理下列部分業務:有關陳情案、各項行政事務、資訊處理、法務工作、對外公共聯繫事項。
待遇/每⽉:280薪點,新臺幣36,316元;本職務為彈性薪點,每年年終考核甲等可晉一級,最高392薪點(50,842元)。(薪點折合率依進用時最新規定)
資格條件:
1.身分證正反⾯。
2.求職登記表(倘須就業服務處協助推介就業則於網路報名時併同填寫,無則免填)。
3.學歷證明文件。國內學歷請檢附中文畢業證書;如係國外學歷須加附經翻譯且認證(本國駐外單位、公證等)之中文譯本;國外學歷並須依教育部訂頒之「⼤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經我國駐外單位驗(認)證;持⼤陸學歷者,須依「⼤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通過學歷甄試或經採認。
職缺應備文件
4.與資格條件相符之工作經驗證明文件(勞保資料不得作為工作經驗證明)。
聘僱期間:實際到職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每年度依聘用計畫及成績考核結果,以1年1聘方式辦理。
備註:
2. 歡迎身心障礙者及具原住民身分者報名。
網址:https://www.dorts.gov.taipei
電⼦郵件:18370@ gov.taipe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