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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立完善資訊作業安全環境

    保護捷運建設智慧財產,維持業務持續運作」


      基於保護本局所擁有建設捷運工程相關專業資產,包括軟硬體設施、資料、資訊等之實體及環境的安全,本局全體同仁、相關人員及廠商均應遵循本局所訂定符合現行法令要求之資訊安全相關措施及規範,對所保管專業資產應負妥善維護之責,杜絕資產未經授權的不當存取、竄改、損壞、散播及洩密,以確保資產的機密性、完整性及可用性,使本局資產能提供即時且正確的服務,維持業務的持續運作。


      本局全體同仁應依其職務接受資訊安全相關知識訓練,發現資訊安全事故或可疑安全弱點,應立即依循回報系統反映並採取適當因應措施,對於所管轄業務應採取適當風險評估方法、以鑑別可能風險及可接受風險程度,進而採取對應的控制措施,達到管理風險之目的。


      落實資訊安全工作推動,建立「資訊安全,人人有責」的觀念,是本局全體同仁共同努力的目標,因此任何危害資訊安全的行為,均應追究其責任,本局全體同仁應落實資訊安全政策之要求,以共同維護捷運工程建設經驗傳承的永續發展。



    局長 鄭德發


    中華民國 112 年 1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