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2023~2025年「健康 99—全國公教健檢方案」離島縣市特約診所及其規劃辦理之健檢方案
一、為促進公教員工自主健康管理,前邀請經衛生福利 二、 本方案離島縣市診所,試辦期間自112年2月18日起至114年
部評鑑為「醫院評鑑合格」以上之醫療機構以新臺幣4,500
元規劃多種健檢方案,作為現職員工、退休人員及其眷屬
自費健康檢查時之選擇參考,並以111年11月25日總處給字
第11140020791號函知各機關;復為提升離島縣市公教員工
運用本方案之便利性,爰規劃試辦離島縣市納入經勞動部
認可辦理勞工一般體格與健康檢查之診所,並邀請符合資
格之診所加入本方案。
12月31日止,有關本方案新增之特約醫療機構及其規劃之
健檢方案相關資訊,請逕至總處「公務福利e化平台—公
教健檢專區」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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