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公告】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甄選公告-約聘分析師 (職務代理人)
職稱:約聘分析師(職務代理人) 名額:正取2名、備取4名。 公告期間:114年7月4日至114年7月18日(公告期間14日,含例假日)。 工作日期:預定自報到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二級考試錄取人員分配報到前一日止。 資格條件: 工作項目: 工作地址: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3樓 其他事項: (一)本職缺採線上報名,意者請於114年7月18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選擇「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臺註冊並線上填寫履歷(含學經歷、自傳),上傳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最高學歷證明文件、與資格條件相符之工作經驗證明文件等影本(請合併成1份PDF檔上傳,無工作經歷者免附),完成後勾選本職缺應徵,並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未授權者,無法完成系統報名),未於線上報名僅以紙本投件者,恕不受理;各種證件影本或資料檢附不齊者,視為資格不符。投件如有疑義,請撥電話:02-25215550轉8585洽詢人事室郭小姐;相關業務問題請電洽于小姐(電話:02-25215550轉8032)。 (二)各種證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及其他不實情事,應試人應負法律責任,若經錄取者,撤銷其錄取資格;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若未獲通知面試及未獲遴用者,恕不另行通知。 (三)聘用期間:預計自報到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二級考試錄取人員分配報到前一日止(聘用原因消失即予終止聘用)。待遇:328薪點,新臺幣45,624元。甄試時間另電話通知,無法參加甄試者視同放棄。面試評分80分以上為錄取標準,正取1名、擇優備取2名,正取⼈員未依期限報到以棄權論,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備取人員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6個月,得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 (四)新進人員錄取報到後一個月內,依勞工健康保護規則之規定,請繳交公立醫院體檢證明合格書(須符合勞工健康保護規則附表九之檢查項目)。 (五)具身障手冊(證明)或原住民身分者尤佳,並歡迎中高齡二度就業者應徵。